2007年11月欧盟对中国碳钢紧固件反倾销立案,我公司收到欧盟的邮件通知后第一时间联系紧固件行业协会,参加了由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组织的无损害抗辩应诉。
2009年1月31日,欧盟官方杂志发布了
反倾销第91/2009条例。针对欧盟对进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碳钢
紧固件产品进行最终的
反倾销裁定。
反倾销税于条例发布当日生效。普遍税率为85%;应诉企业当中有8家企业获得个别待遇税率,其中两家欧洲企业西螺(苏州)精密
紧固件有限公司和烟台安国特
紧固件有限公司获得零关税,东莞虎门金马金属制品厂有限公司的
反倾销税是26.5%,是中国企业中最低的,其余5家的税率范围由63.1% 到79.5%。其他100多家应诉企业的
反倾销税为77.5%。
反倾销案涉及的中国海关代码有:73181290, 73181491, 73181499, 73181559, 73181569, 73181581, 73181589, 73181590, 73182100 和 73182200,产品包括: 木螺钉,干壁钉, 自攻钉,机械
螺丝,各种小
螺丝,低碳钢和高强度六角螺栓,
螺丝,内六角螺钉,其他头型的螺栓(例如方形杯头螺栓),弹簧和平垫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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